《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修訂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證5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中證5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版)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10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版)已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現(xiàn)予以發(fā)布,并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
此次修訂主要包括兩個內(nèi)容:一是取消市價指令類型中的即時成交剩余撤銷指令和即時成交剩余轉(zhuǎn)限價指令;二是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shù)量由交易所另行規(guī)定。
附件:1.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
2.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修訂對照表
3.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
4.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對照表
5.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證5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
6.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證5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對照表
7.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中證5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
8.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中證5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對照表
9.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
10.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對照表
11.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10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
12.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10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修訂對照表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2017年3月31日